遗嘱形式要件与法定继承顺序: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王婧姝

遗嘱的效力认定以形式要件为前置审查事项。民法典规定的六种遗嘱形式各有成立要件,形式瑕疵将直接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本文梳理六种形式的要件、常见无效情形及继承诉讼中的二审争点。

一、六种遗嘱形式的成立要件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打印文本上的亲笔签名不构成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逐页签名系刚性要求。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仅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设立,并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经公证机构办理;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效力优先地位,存在多份内容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六种形式要件对照


二、见证人资格的排除规则

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由子女见证、子女配偶代书、受益份额较大的亲属录制影像等安排均不符合资格要求。适格人选包括无利害关系的邻里、同事、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及专业机构人员。

三、四类常见无效情形

其一,形式瑕疵:打印遗嘱未逐页签名、代书遗嘱见证人数不足、自书遗嘱日期缺失或残缺。形式要件的审查具有刚性。

其二,处分他人财产:配偶一方以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另一方份额的,该处分部分无效,处分本人份额部分可认定为有效,实践中多形成部分无效的结果。

其三,未保留必要份额: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未保留部分应予扣除。

其四,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存疑:高龄、重病情形下的遗嘱,常引发笔迹鉴定与病历调查。

四、继承诉讼的二审争点

二审阶段的争点集中于三类:形式瑕疵的补强解释——新发现的在场见证人出庭、遗嘱人手写批注原件等新证据,可支持形式要件事实的重新认定;鉴定程序问题——一审未准许鉴定或鉴定程序存在瑕疵的,二审可启动重新审查,病历、社区记录、公证档案均可进入证据范围;多份遗嘱的衔接认定——审查重点是各份遗嘱的形成时间与效力状态,确定真实的最后意思表示。

五、遗赠与同居关系

将财产给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的,性质为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同居伴侣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能依法定继承主张权利,仅可依据遗嘱、遗赠安排或法律规定的酌情分得遗产权制度主张权益。

六、立遗嘱人的操作建议

按财产复杂度选择形式:财产结构简单的可采自书遗嘱;财产复杂或家庭关系敏感的,宜采公证遗嘱或经律师见证的打印遗嘱。见证人回避全部利害关系人。仅处分本人份额,共同财产先行析产。打印遗嘱逐页签名并注明完整日期。留存立遗嘱当日的影像、医疗状态证明等可溯源材料。

形式要件系遗嘱传递意思表示的最低门槛,先行满足形式要件,遗嘱内容的争议方具备审查基础。

【律师简介】

王婧姝,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地域北京,可承接全国案件。四川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律相关职业经历二十年,其中律师执业五年,2021 年至今在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方向为婚姻家事,擅长离婚二审程序、涉外婚姻与跨境财富,并覆盖遗嘱继承与家族财产管理、劳动争议与合同纠纷。现为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分》特约评论员、《律师帮帮忙》嘉宾律师,并担任北京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园区特聘创业导师、企业特邀风险培训讲师。近五年代理案件上百件,担任多家国企央企、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

【广告】(此文出于传播更多信息的转载发布,不代表本文的观点及立场。所涉文、图等资料的一切权力和法律责任归材料提供方所有和承担。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购买、投资等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若本文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本站邮箱:1958 11781@qq.com,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分享文章:

遗嘱形式要件与法定继承顺序: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王婧姝

遗嘱的效力认定以形式要件为前置审查事项。民法典规定的六种遗嘱

长按识别二维码

相关推荐